一
曾国藩对子女的要求十分严格。曾国藩女儿多,“遂深以妇女之奢逸为虑”。因他认为,凡“世家之不勤不俭者,验之于内眷而毕露”。
据曾国藩的女儿曾纪芬回忆,同治三年(公元1864年)全家赴金陵,初十入督署。当时她穿的是蓝呢夹祆及已故长嫂贺夫人遗下缀青花边的黄绸裤。曾国藩见了斥为奢侈,于是曾纪芬赶忙拿三姐的一条绿裤换了下来。而三姐这条绿裤也是贺夫人所遗之物。嫂遗姑,姑与姑又互相袭用。
又有一次,家中来了客人,曾纪芬着羽纱袄,绽有阑干。客人离开后,曾国藩回到内室,就问欧阳夫人:“满女衣何华好?”意思是小女儿曾纪芬为什么穿这么华美的衣服,欧阳夫人立即回答:“适见客耳。”并又解释说:“羽纱洋货,质薄而粗,价比呢廉,比湖绉更廉矣。所绽阑干,南京所织,每尺三十文耳。平日亦着此袄,外罩布褂,见客则去罩衣。”曾国藩听她解释后才未加责。
曾国藩为女儿们制定的功课单如下:早饭后做小菜、点心、酒、酱之类食事,巳午刻纺花或绩麻衣事,中饭后做针线、刺绣之类细工,酉刻做男鞋、女鞋或缝衣粗工。
他说:“吾家男子于看写作四字缺一不可,妇女于衣食粗细四字缺一不可。吾已教训数年,总未做出一定规矩。自后每日立定功课,吾亲自验功。食事则每日验一次;衣事则三日验一次,纺者验线子,绩者验鹅蛋(即纱锭);细工则五日验一次;粗工则每月验一次。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,女鞋不验。右验功课单,谕儿媳、侄妇、满女知之。甥妇到日,亦照此遵行。”
曾国藩婚嫁儿女,只限二百金,“子女婚嫁一律以二百金为限,衣只两箱,金器两件,一扁簪,一挖耳,一切皆
大女儿出嫁,他寄银二百五十两,以二百金办奁具,以五十金为程仪。并嘱“家中切不可另筹银钱,过于奢侈。遭此乱世,虽大富大贵,亦靠不住,惟勤俭二字可以持久”。二女儿出嫁,有一枚重七钱的金耳挖,值二十余缗,为人所窃。欧阳夫人忧惜之,数夜未眠,虑女儿至其夫家无耀首之饰。四女儿出嫁,于舟上
二
曾国藩对两个儿子更是爱之深、责之切。
余生平略涉儒先之书,见圣贤教人修身,千言万语,而要以不忮不求为重。忮者,嫉贤害能,妒功争宠,所谓“怠者不能修,忌者畏人修”之类也。求者,贪利贪名,怀土怀惠,所谓“未得患得,既得患失”之类也。忮不常见,每
历览有国有家之兴,皆由克勤克俭所致,其衰也则反是。余生平亦颇以勤字自励,而实不能勤。故书无手抄之册,居官无可存之牍。生平亦好以俭字教人,而自问实不能俭,今署中内外服役之人,厨房日用之数,亦云奢矣。其故由于前
孝友为家庭之祥瑞,凡所称因果报应,他事或不验,独孝友则立获吉庆,反是则立获殃祸,无不验者。吾早岁久宦京师,于存养之道多疏,后来辗转兵间,多获诸弟之助,而吾毫无裨益于诸弟。余兄弟姊妹各家,均有田宅之安,大抵皆沅叔扶助之力。我身没之后,尔等事两叔如父,事叔母如母,视堂兄弟如手足。凡事皆从省啬,独待诸叔之家,则处处从厚,待堂兄弟以德业相劝、过失相规,期于彼此有成,为第一要义。其次则亲之欲其贵,爱之欲其富。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诸昆季默为祷祝,自当神人共钦。温甫、季洪两弟之死,余内省觉有惭德。澄侯、沅甫两弟渐老,余此生不审能否相见,尔辈若能从孝友二字切实讲求,亦足为我弥缝缺憾耳。
或许是因为曾国藩历经了人世沧桑,对儿子与对诸弟的教育理念不相同。
曾纪泽和曾纪鸿未能脱离当时的社会大环境,仍然一次次参加科举考试,但一次次铩羽而归,最终连举人都未能考上(曾纪鸿被特赏举人)。不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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